(1)文明读者公约
第一条 校内读者凭本人校园卡(一卡通)入馆。
第二条 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不得在阅览区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
第三条 读者在馆内借阅图书、机检、自习或参观,必须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接受按规定章程的处理。
第四条 自觉遵守自习区秩序,不抢占座位,禁止违规使用存包柜,不得随意挪动公共桌椅及其他公共设施。
第五条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
第六条 进入图书馆应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第七条 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2)图书馆借阅室/阅览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 各借阅室/阅览室凭本人一卡通借阅/阅览,部分阅览室需要进行登记,方可进入。
第二条 除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书包和书籍入室(允许上自习的阅览室除外)。
第三条 借阅室书籍可借出, 如在室内阅览,阅览后将书籍放回原处,借阅室请勿上自习;阅览室书籍限在室内阅览,阅后放回原处。
第四条 爱护书刊和室内各种设施,不得在书刊上圈点、乱画、撕页,更不能擅自携带室外,违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
第六条 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一律关闭手机或改为震动,以免影响他人。对于不自觉遵守室内阅览制度者劝其退出阅览室。
(3)读者借阅权限
读者类型 | 最大借阅册数 | 借阅期限 | 续借次数 | 续借期限 |
教师 | 30册(中文25册 外文5册) | 75天 | 1次/本 | 75天/次 |
研究生 | 20册(中文18册 外文2册) | 31天 | 1次/本 | 31天/次 |
本科生 | 10册(中文9册 外文1册) | 31天 | 1次/本 | 31天/次 |
(4)馆藏书刊逾期、遗失及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馆藏是学校文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馆藏书刊的遗失和损坏,是学校文献资源的损失,也是读者利益的损失。为避免书刊损坏、丢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外借图书逾期按每本每天0.1元计算逾期罚款。
第二条 遗失借出书刊应立即向图书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在寻找不果的情况下,应以同版(或经同意后以新版)正版书刊进行赔偿。赔偿的书刊应满足公众使用的要求,不得出现损毁、污染等状况(关于损毁、污染状况的具体表述参见本办法的有关内容)。
第三条 遗失或损坏的图书在购买不到相同版本的正版图书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国内出版:
①2000(含2000)年后出版:图书原价 (¥) × 3
②1991-1999年出版:图书原价 (¥) × 5
③1981-1990年出版:图书原价 (¥) × 10
④1980年以前出版:图书原价 (¥) × 15
(二)国外原版:图书原价 ($) × 5
(三)遗失或损坏多卷集图书中的1册,而不能单册零购者,按整部图书总价格赔偿,如赔偿总金额少于单册图书赔偿办法所规定的金额,按单册赔偿办法所规定的金额收取。
第四条 遗失书刊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如果遗失书刊已逾期,在赔偿的同时需如数缴纳逾期滞纳金。
第五条 损毁、污染馆藏书刊应按损污程度进行赔偿。损污严重无法继续提供公众使用的按遗失书刊进行赔偿。
第六条 损毁书刊:损毁是指书刊在被利用期间出现折角、卷曲、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散页、裂脊、断封、裁割等状况。
(一)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但可清除、覆盖、粘合且不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其损坏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二)书刊出现散页、书脊掰裂、精装封面断裂,赔偿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
(三)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不可清除、覆盖、粘合,或虽可清除、覆盖、粘合但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四)图书被裁割(无论是整页还是一页中的部分区域)按盗窃图书进行处理。
第七条 污染书刊:书刊的污染是指:书刊的任何部位被液体或固体物质(无论是否具有颜色、气味、毒性)所接触,以致出现异色、异味或发生皱褶及其它形变。
(一)图书被清洁饮用水(无色无味)浸染,但经处理干燥后未出现皱褶或变形的图书,其浸染部分按1.00元/页 进行赔偿。
(二)图书被污染,但污渍、异味和皱褶变形经处理可被清除、覆盖,且不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其污染部分按2.00元/页 进行赔偿。
(三)除前两条情况外的其它污染图书均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第八条 对未办理手续,私自携书离开图书馆者,一经发现,按偷窃文献处理。本馆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暂停图书借阅证使用权限、通报读者所在单位、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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